2021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46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2021深圳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基数表
养老保险基数: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
一档: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二三档: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生育保险:
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11620元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失业保险:
最低工资
工伤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 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说明:
1、“本市最低工资”是指当前深圳市在岗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
2、自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基数涉及2021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467元/月、11620元/月的标准计算;
3、此表不含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际缴费金额以系统计算为准。
数据来源:http://hrss.sz.gov.cn/szsi/sbjxxgk/tzgg/simtgg/content/post_90162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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