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2021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2021年凡在北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五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统一其中上限调整为28221元下限调整为5360元。
一、自2021年7月1日起本市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8221元。
二、根据《关于降低本市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京人社养发〔2019〕67号)精神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标准调整为本市上一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经核算月缴费基数下限应为5644元。
三、考虑2021年受疫情影响月缴费基数下限使用的是2019年标准为适当减缓增幅按照国家缴费下限两年过渡到位的要求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360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执行5644元。
四、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金额。
(一)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下限和上限之间适当选择。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2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确定低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28221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5644.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282.21元。
2.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5360元月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072元月缴纳失业保险费53.6元。
(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自2021年7月起在市、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60.96元。
【政策来源:北京人社局官网 】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