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昌户口迁入政策
据洪府厅发〔2021〕3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昌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据洪府厅发〔2021〕3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昌全面取消在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南昌市公安局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的落户须知
(一)有意愿将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域的群众均可按实际居住地申请办理。未成年人由监护人代为申请不能单独立户。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填写《南昌市办理户籍业务代理委托书》(见附件1)书面委托亲友代办。
(二)申请落户人员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申请落户报告(见附件2)、户籍申请材料真实性声明书(见附件3)并根据不同落户情形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1、落户在自有房屋的提交本人房屋所有权相关凭证材料;落户在单位宿舍的提交单位分配公产房证明。
2、落户在亲属(不限直系亲属)家的提供户主同意落户声明和户口簿。
3、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在职证明。
4、落户在社区集体户的须提供已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与派出所签订《约定书》(见附件4)。
(一)户籍窗口民警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的当场出具《办理户口补充材料通知书》;
材料齐全的报分管所领导批准后开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按“一站式”办理迁移手续。
(二)派出所受理材料后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办结。
(一)城镇地域的定义。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城镇地域是指我市行政区划范围内地域属性为城镇的区域具体以国家统计局公布为准。
(二)迁移人员信息不全的由落户地派出所在办理落户手续时采集完善相关信息。凡能通过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一网通办”功能查询的不得要求群众提供纸质材料。系统无法查询的依据群众提供的纸质材料办理。未成年人须采集父母身份信息成年人采集婚姻状况、配偶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
(三)申请人故意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承诺的,取消落户资格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已办理落户的撤销户口登记并退回原籍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核实广告和内容真实性,谨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