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沧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list>申请人具有本辖区内城镇户籍同时具备本辖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list>在沧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开发区、运河区、新华区)无住房、无宅基地和无耕地。<&list>申请人具有本辖区内城镇户籍同时具备本辖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高新区辖区内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应同时具备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辖区内城镇户籍同时具备本辖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沧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开发区、运河区、新华区)无住房、无宅基地和无耕地或者申请家庭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2、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请
(1)一人户未满35周岁。
(2)结婚、离婚未满3年(申请人年满35周岁的除外)。
(3)住房产权人发生变更、建筑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变更时间不够5年的。
(4)拆迁补偿安置面积超过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
(5)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申请人不能单独申请可以作为其直系亲属的家庭成员申请配租。
1、应同时具备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辖区内城镇户籍同时具备本辖区常住户口2年以上在高新区辖区内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沧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开发区、运河区、新华区)无住房、无宅基地和无耕地。
(3)至申请开始日依法与本辖区内用工单位(在本辖区内工商注册)连续签订劳动合同满2年及以上。
(4)至申请开始日已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
1、应同时具备条件
(1)在本辖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在本辖区内工商注册)工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沧州市主城区(含高新区、开发区、运河区、新华区)无私有住房、无宅基地和无耕地。
(3)至申请开始日依法与本辖区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2年及以上。
(4)至申请开始日已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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