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南宁公租房申请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可以申请实物配租: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3.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等。
1.常住户口登记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经民政部门认定的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和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
3.无自有汽车无商业、仓储、办公等用房;
4.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申请人单身的除需要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年满三十五周岁;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个人、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不受年龄限制。
取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尚未实物配租的城市低收入家庭和个人按规定计发货币补贴。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现执行标准为13平方米)。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1.户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农村范围内并且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自大中专院校毕业次月起计算不满五年。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并且工作;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的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住房困难标准;
3.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
单身人员申请的还应当年满十八周岁。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
2.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城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3.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职工还应当在申请当月前一年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者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 含外地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年限。非本市城市规划区户籍职工属于新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并且自毕业次月起不满五年的不受上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条件限制。
按照上述规定集中申请的职工作为主申请人职工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与职工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其他家庭成员需要共同申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职工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居住材料核验的不列入实物配租保障人口其他家庭成员不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或者未按规定提供居住材料核验的不得共同申请。
1.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居住;
2.职工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职工工作地所在城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按照前款规定集中申请的职工作为唯一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不得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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